开车的朋友经常会用导航仪GPS,如果没有导航仪,可能会走错路,偏离方向,被罚款,耽误时间。
法律人(法官、律师)办案也需要GPS。疫情突如其来,给生产生活带来巨大影响,由此产生的纠纷也纷繁复杂、多种多样,承办涉疫情民事案件也需要GPS来导航。
疫情期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三个指导意见,包括12号文、16号文、17号文,这些就是GPS,就是承办涉疫情民事案件的导航仪。
这次疫情不仅给生产生活造成了巨大影响,也给所有法律人包括法官、律师等提出了更高要求,如何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矛盾化解工作,对于法官和律师都是是一次大考。
今年3月以来,共发布了三批31个保障企业复工复产的典型案例,首批发布的十个典型案例,全部都是调解结案。
对于我们律师而言,应该从这些典型案例中获得一些法律智慧,从而帮助当事人依法及时化解合同纠纷和企业债务纠纷。服务“六稳”“六保”大局。
17号文即《指导意见二》有二十三条。集中就合同、金融、破产三个方面的案件提出了具体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二》的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四个方面:
一是通过破产重整、破产和解和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化解企业债务危机,保市场主体。
二是依法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保产业链供应链。
三是依法审理教育培训、医疗保险合同纠纷,回应民生需要。
四是有效贯彻落实国家在疫情期间出台的一系列惠企、惠民政策,进一步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本次讲座就《指导意见二》的23个条文作具体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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